关于印发《江西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考试计划(2026版)》的通知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清单(2021年)〉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基本规范(2021年)〉的通知》(教职成厅〔2021〕2号)要求,省教育考试院组织各主考学校结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及专业开考情况,对我省现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的考试计划(以下简称《旧计划》)进行相应调整,制定了《江西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考试计划(2026版)》(以下简称《新计划》)(附件1),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025年考生仍按《旧计划》报考及申请毕业。2026年之前已通过的课程,按照课程衔接关系替代为《新计划》的课程。从2026年起,未毕业考生,其已取得合格成绩的《旧计划》课程,按照《江西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新旧计划衔接对照表2026版)》(附件2)中的对应关系对接为《新计划》课程;2026年1月起报名的新生,按照《新计划》课程报考,无需使用新旧计划衔接。
2026年起,原汉语言文学(专科)专业的考生,须从现行开考专业中选择同层次专业进行学分对接,按照相应专业《新计划》继续参加考试,成绩全部合格后申请毕业。原教育管理(本科)专业的考生须按照教育学(专升本)专业《新计划》申请毕业。
专科(高职专科)专业的考试课程总数不少于16门、总学分不低于73学分。专升本专业的考试课程总数不少于14门、总学分不低于73学分。凡包含理论考试与实践环节考核两部分的课程,考生须取得两部分的合格成绩方能获得该门课程的学分。
我省每个专业对应一所主考学校。考生选择参加某专业的自学考试,即为选择该专业所对应的主考学校。考生参加实践环节(含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毕业考核等)、毕业申报及学位申请由其主考学校负责组织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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